一、医疗服务行业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
消费者反映医疗服务行业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是:开大处方、开高价药,药品虽降价,但消费者感觉不到实惠。调查中消费者不满意率达75%。下岗职工和经济收入中、低层人群反映看病难、看病贵、难看病。究其原因,一是降价的药品有相当一部分并非常用药;二是医院、药店在进药时,倾向于选择有降价空间或者足够利润可图的药品;三是一些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降价幅度较大的医疗急救药品,迫使医院在此类药品供应上出现短缺,从而进口一些调价药;四是医院部分医生在给病人开处方时,从利益出发,有意使用高价药;五是部分医生太依赖所谓的“常规检查”来诊断病情,有些小病的许多检查是多余的,造成病人时间、金钱的浪费;六是医生的收入与开单检查、开药等医疗活动结合在一起。同时,医院行业的不正之风,药品回扣现象也是屡禁不止,导致许多医生在看病时,不是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,考虑患者是否有这个经济承受能力。
针对上述问题,建议:要加快医疗保险和卫生体制改革,从源头解决药价虚高问题,逐步实行医、药分开,切断医院、医生与药品销售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,从根本上为竞争创造条件,让老百姓获得真正的实惠。要加强医务工作者的教育与监督,树立救死扶伤,人道主义的道德形象,从源头上制止部分医生不顾病情一味开大处方、开高价药的现象。
二、通讯服务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
通讯服务行业(电信、有线电视、邮政)存在的主要问题:有线电视和电话座机费收费过高且很不合理,短信服务收费不透明,小灵通不灵通。调查中消费者对电信和有线电视的不满意率均占49%。相对来说消费者对邮政行业较为满意,满意率为75%,但其中也反映了一些问题。
调查中的消费者集中反映了收费问题,认为电话和有线电视的装机费是用户负担,话机、电视机都是用户自己购买,安装时已交了数百元乃至几千元的初装费,可以说消费者投资入了股,至于以后的维修费用屈指可算,且还有“点歌台”和电视广告收入,有什么理由要消费者来交纳“座机费”呢?这条通讯服务行业里的“霸王条款”,消费者们呼吁现在应是解决的时候了。诸如有线电视只管收费、少服务(图象不清晰、杂音多、接收的节目少);小灵通信号不稳定,接收效果较差;市内电话消费不明白;邮递员对平信邮件投递的失少现象;短信接收成灾,许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被SP服务商以按条或包月形式强行收取各种费用,手机充值话费的限时消费,用户之间的双向收费,SIM卡费、UIM卡费等等,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。
针对上述问题,建议:电信、移动、联通等通讯行业要研究讨论合理收费及服务质量问题,加大对小灵通基站的网点建设,使小灵通不灵通现象得到根治,尽快解决短信收费问题,让消费者明白消费,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,清除垃圾短信,制订配套制度法规,对出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。
三、供电、供水、供气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
供电是调查中较为满意的服务行业,满意度达到85%。由于供电服务行业实行一户一表制,收费明白且价格合理,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。在高温季节,供电局能尽力考虑到城镇乡村的日常生活用电,在停电的问题上继续要求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供水企业在人们较为满意的同时,调查中也反映了消费者对自来水费交纳的争议。一是要求改变由幢为单位集体交付的老办法。房产改革后,多数房屋产权属私有财产,因此存在着每户轮流每月抄水表麻烦和投机户用水两个问题,每幢自来水总表的损耗和超出部分水费每户分摊明显不公平、不合理。自来水“一户一表”问题,人大代表早有提案,为何不被采纳?二是楼群水塔(蓄水池)中的水由于没有及时清理形成沉淀物,易造成二次污染,且自来水质究竟如何,市民心中仍有疑虑。三是新建住宅为什么不实行一户一表?四是水费以单元楼为单位收取,按常规做法,这就需要消费者每月轮流先收缴后再交到自来水公司,而消费者并没有这个义务,对此反映比较强烈。对于管道供气,因供应范围较小,无法真实有效地确认满意度,据已开通供气管道的少量用户反映,其价格与绍兴相比,开户费过高。
针对上述问题,供水服务行业应积极采取整改方案,早日对楼群水塔清除沉淀污物,落实有效措施,早日实行“一户一表”制,在有关媒体上公开自来水检测情况,真正让消费者喝上放心水。
四、保险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
保险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:投保容易理赔难,保险业务人员夸大宣传。调查中,消费者满意率为42%。
一是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业务人员虚夸保险功能,对消费者没有如实介绍,掩饰一些免责条款内容,诱使消费者投保,到理赔时,这扣那扣,与投保时的承诺相比,显然有失诚信。二是保险合同存在不合法、不合理的条款。如省消协于2004年调查浙江十家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险合同,发现对投保人不公平的6大问题条款。三是保险合同语言让人难以理解,保险合同采用专业性词语,导致消费者往往不耐心细读保险合同,草草签字了事。四是学生平安保险、疾病保险,未将保险条款通知家长,让学校代办,带有变相强制保险性质。五是医疗保险,企业、事业单位参保者享受待遇不一样,如同样交1万元,事业单位投保者享受5%,而企业投保者只享受3%。
针对上述问题,建议:保险监督部门对保险合同的制定要严格按照《保险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根据公平、合理的原则,严格把好审查关,进行监督管理;保险企业在制定保险合同时,要通俗易懂,方便投保人理解,并将保险合同及时送工商部门备案;要求保险业务员业务素质高、职业道德好,保险公司要加强教育与培训,保险业务员受理保险业务时,要自觉履行告知义务,使投保人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。
嵊州市消费者协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