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中消协提出的“消费与责任”年主题,推进“新消费运动”的深入开展,市消保委围绕年主题,创新活动载体,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年主题活动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一、倡导企业责任意识,推动企业制度建设。
(一)推行无障碍退货制度。经过去年一年的走访、调查,“3•15”期间,市消保委在市区部分商贸企业中首次推行无障碍退货制度。“无障碍退货”制度是商贸企业向消费者主动作出的一种服务承诺,指一定期限内,不影响商品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,且符合商贸企业制定的《无障碍退货细则(须知)》,商贸企业不设置任何障碍,消费者可携带发票等有效凭证办理商品退货或换货。该制度的施行,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。4月,我委对该制度的施行情况进行了调研,调研中了解到,实行“无障碍退货”制度以来,各单位在减少消费投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,基本做到了消费矛盾化解在每个柜台。
(二)消费预赔金制度提质扩面。2007年3月我委在市区20家商贸企业发展首批消费预赔金管理单位,试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。一年来,该制度的推行得到了企业的拥护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同。今年3月,我委扩大消费预赔金制度的实施范围,吸纳绍兴市蔬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等十四家诚信经营、消费者信誉度高、能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作为第二批消费预赔金管理单位。消费预赔金管理单位要填写《消费预赔金管理单位申请表》,与市消保委签定协议,并遵守《绍兴市消费预赔金管理办法》。同时,需自行设立消费预赔基金,在绍兴市区的银行开设消费预赔基金专门帐户,并将预赔金存入该帐户,实行自行管理,专人负责,专款专用,市消保委对其使用情况实行监督。
二、加强社会监督力度,促进企业自觉自律
(一)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者评议。针对近年来保险行业的消费者投诉、咨询和消费调查中反映的消费热点、难点问题,今年4月至6月市消保委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。经过公开招聘消费评议员、评议工作培训、随机问卷调查、明察暗访、广泛宣传等前期准备,分别于
(二)开展规范家装行业试点工作。 针对家装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,今年3月,我委在市区家装行业中正式提出“规范家装行业,创建绿色家园”的倡议,并在浙江正大装饰商城展开规范家装行业试点工作。
三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,全省首推两个合同示范文本
目前,国家有关汽车“三包”规定还没有出台,要解决汽车消费纠纷,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。为此,我委联合市工商局、市交通局制订出台了《绍兴市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》和《绍兴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,用来规范明晰汽车买卖维修的权利义务,这两个示范文本在全省均属首创。同时,为搭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沟通平台,方便消费者就地投诉,我委在市区首批33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销售、维修企业中建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,畅通汽车消费者的维权渠道。
四、举办“消费与责任”年主题论坛
为扩大年主题的社会影响,促进和谐消费环境建设,市消保委于
五、借助媒体舆论优势,扩大年主题宣传。
半年来,我委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。“3•15”期间,在《绍兴晚报》开通消费维权热线,邀请维权专家、律师团成员、记者等现场接听投诉电话,回答消费者投诉咨询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