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7日内可无障碍退换商品”的无障碍退货施行单位,从今年的3月开始实行,我市共有15家作为首批成员实施。如果半年时间悄然而过,这些无障碍退货施行单位对自己的承诺执行得怎样?16日下午,市消保委组织新消费者俱乐部成员和媒体记者对“无障碍退货”实施情况进行了消费体验,在十五家商场都购买了东西,并且都提出了退货的要求。“总体来讲,这次消费体验还是非常成功的,我们买的货物在规定之内的基本都得到了正常合理的对待,并且都在第一时间内给我们退了货。”章秘书长对此次体验表示肯定。从16日下午2:30到5:00,三路人马都完成了消费体验,真实地接触了“无障碍退换商品”的流程。
16日下午,消费体验人员先后来到了国美电器,绍兴市摩尔灯饰城、浙江正大装饰商城等商场超市。在国美电器,新消费者俱乐部成员龚先生买了一把80元的电热茶壶,两个小时后与商家交涉退货,营业员在检查商品之后,通过一定的程序给消费者退了货。整个退货过程大概十分种,服务员的态度也比较和蔼。在摩尔城的明辉照明电器王先生买了价值12元的节能灯,在退货的时候营业员的脸色比较难看,但也在第一时间拿到退货款。而在正大装饰商城的退货可以说非常顺利,整个退货时间不超过两分钟。新消费俱乐部的
通过消费体验,根据无障碍退货施行的须知,商家基本做到了无障碍退货的承诺,但从中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。比如有些商家的营业员在顾客退货时,服务员的态度不怎么好,并不是每个商家都做到了营业员人人知晓无障碍退货的规则,员工的素质还有必要进一步提高;此外,在体验中有些没有列入无障碍退货范畴的商品也成功退了货,这也说明我们绍兴的消费环境还是比较好的,商家对于作出的承诺都有一定的诚信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