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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马自达”过户给4S店车主最终获赔16万元

[日期:2008-11-14] 来源:天天商报  作者:佚名 [字体: ]
    停在家门口的“马自达”发生自燃,却不声不响被4S店开走。此事历时半年之久。日前,这起复杂的轿车火灾纠纷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。记者从市消保委了解到,在强有力的调解措施下,目前矛盾双方已握手言和,自燃的“马自达”已过户给4S店,金女士最终获得16万元赔偿。

  据了解,2005年7月份,金女士在绍兴一汽马自达绍兴4S店(以下简称4S店)买了一款红色M6型马自达轿车,花了23万余元。今年2月4日晚上11点多,停在家门口的“马自达”突然发生自燃。而最让金女士郁闷的是,在车子尚未查明火灾原因的前提下,该4S店自行拖走了车子,还出“报告”说这辆车子的起火是由于外来火源所致,与车子质量无关。

  3月26日,记者就此随同消保委人员前往该4S店进行调解,结果“马自达”相关负责人屡屡爽约。今年7月份,消保委组织汽车行业专家委员会集体讨论分析该起投诉事件。与此同时,绍兴市消防部门也对此车作了火灾认定。因一汽马自达公司对火灾认定有异议,双方的赔偿事宜搁置,金女士的维权也成了“持久战”。

  “马自达”事件一直备受本报及热心读者的关注,很多读者也通过本报关切金女士的维权历程。期间,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曾派员来绍与市消保委及投诉人协商,而绍兴德马汽车有限公司也逐渐转变态度。最后,德马公司主动让步,表示愿意独立承担责任与金女士协商解决问题。

  10月8日上午,在市消保委主持下,投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:火灾轿车折价过户给德马公司,德马公司一次性补偿给金女士人民币16万元。至此,一起耗时半年多、一波三折的汽车消费投诉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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